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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云南已撤4月28日,岁女生被诉申手无生效事诉讼追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蒋某某故意杀人、男同强奸一案,学杀以故意杀人罪、害案回抗喝酒强奸罪判处蒋某某无期徒刑,家属决已将提究案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证实 经审理查明,请凶期判起民被告人蒋某某(时年14岁)与被害人方某某(殁年15岁)系同学。发当2025年7月6日晚至7日凌晨,天名蒋某某采用暴力手段企图对方某某实施奸淫,成年后恐罪行败露用双手掐住方某某颈部致其死亡。人责任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云南已撤被告人蒋某某的岁女生被诉申手无生效事诉讼追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男同依法应数罪并罚。蒋某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蒋某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害人家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 ![]() 据红星新闻消息,对于一审判决,方某涵的家属当庭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已经受理。 ![]() ▲被害人方某涵生前照 家属供图 5月10日,记者从受害女生方某涵的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处获悉,方某涵父母在律师疏导和建议下,于5月2日自愿撤回抗诉申请。同时,方某涵父母将要提起民事诉讼,追究案发当天15名聚会喝酒的未成年人责任。据了解,当天方某涵和另一女生均未喝酒。 ![]() 据中国新闻周刊,2025年7月6日,该案发生在罗平县马街镇。被害女生方某涵的父亲方先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女儿被闺蜜邀请参加聚会,聚会地点离自家仅600多米。23时多,方某涵准备回家,同班男生蒋某某提出送她,“先把另一个女同学送了回去,再送我女儿,没想到后来就出了事”。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25年7月6日23时53分许,蒋某某在单独送方某涵回家途中产生奸淫之念。0时许,两人行至某村民家的路边时,蒋某某从身后勒住方某涵,致方某涵瘫软后,将她平放在地上。 因方某涵大声呼叫,蒋某某担心被附近村民听到,先是用双手捂住方某涵口部,随后又用双手掐住了她的颈部,直至女孩没有反应后才松手。 起诉书显示,蒋某某对方某涵进行了猥亵,并拍摄了她的照片。之后,蒋某某本打算将方某涵带至附近一废弃烤房藏匿,因接到母亲催促回家的电话,他便将方某涵的遗体放在路边后逃离。 7月7日1时许,村民发现方某涵的遗体并报警。同日,警方在蒋某某家中将其抓获。一位村民曾透露,接到报案后,警方先是调取村里的监控,又询问了当晚聚会的孩子,最终锁定了嫌疑人。 经鉴定,方某涵系扼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目前,她的遗体仍然停放在当地殡仪馆。 2026年3月30日傍晚,本案一审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最后陈述时,被告人蒋某某向被害人父母表示道歉,提出出狱后希望可以赡养被害人父母,均被被害人父母断然拒绝。 来源:新华社、红星新闻、中国新闻周刊 |



